宜蘭縣冬山鄉.水源773-4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 拍別 | 拍賣日 | 底價 | 保證金 | 結果 |
|---|---|---|---|---|
| 四拍 | 2026/11/18(三) | 911.5 萬 | — | 流標 |
| 應買 | 2026/12/18(五) | 1,139.2 萬 | — | 待標 |
本站自動記錄的各拍資料;同案出現下一拍即視為前一拍流標(含撤回、停拍後重新公告等情形),以法院公告為準。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物經函囑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至現場訪查,該房屋目前為債務人自住使用,如訪查屬實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第1項之規定,拍定後點交;惟如訪查情形不符實際狀況,有第三人於查封前合法占有,則拍定後不點交,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第三人於查封前合法占有者,應於本件拍定前向本院提出合法占用權源之證明文件,第三人如陳述不實,應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損害債權罪之刑責,經本院查明確涉有上述罪嫌,即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二、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 三、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11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23,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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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查封筆錄正本請至管轄法院民事執行處閱卷;本站僅整合公開公告。
資料更新:32 分鐘前|彙整自政府公開來源,可能與最新公告有出入。 投標前請至管轄法院查證公告、查封筆錄與不動產標示,並實地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