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員山鄉.永結601、602、603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假扣押查封時,有門牌號碼員山鄉永同路三段138號三層建物占用其上,其餘部分為空地或有植栽,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二、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三、地上建物所有人,若有證據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四、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應買價格合計新台幣:3,618,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724,000元。 113年司執字003162號 財產所有人:朱淑華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應買價格 (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宜蘭縣 員山鄉 永結 612 農 牧 用地一 般農 業區1295.62 20分之1 236,000元備考 (110司執全27)、重測前:內員山段永廣小段47地號、因分割增加地號:612-1、612-2地號、因分割增加地號:612-3、612-4地號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假扣押查封時,為空地或有植栽,土地占有使用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二、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三、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標別: 丙函 稿 代 碼:5.17.2 應買公告(特別變賣公告應買)(強81)股 別:未股擬 判:擬 判二、應買價格合計新台幣:236,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元。 113年司執字003162號 財產所有人:朱淑華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 -------------- 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應買價格 (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1 暫 編545宜 蘭 縣 員 山 鄉 永結段601、602、603地號 -------------- 宜 蘭 縣 員 山 鄉 永廣路27之1號住 家用 , 1層 樓 ,木 石 磚造 ( 磚石造)1層: 75.60騎樓: 10.50合計: 86.1雨遮7.35 20分之1 31,000元備考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使用情形 一、本標建物查封時,有共有人表示由其管理建物,建物有部分為另外增建部分不在拍賣範圍,僅拍賣建物,未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應由買受人自理。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二、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三、建物坐落土地之所有人,若有證據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建物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四、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應買價格合計新台幣:31,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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