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玉泉194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5年3月5日現場查封發現,1045建號建物作為金弘旅店使用,據在場員工稱,旅店老闆為曹○慧(共有人之一)。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115年3月13日函覆,據在場人徐○超告知,上開建物之507號房曾於110年11月2日發生租客燒炭身亡案件。 (四)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9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580,000元。 四、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建物共有人得標,其餘建物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買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8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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