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八里區.中山485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一)1517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前案(114司執86412)於民國114年11月14日查封筆錄記載,1517建號建物目前無人居住,無水無電,頂樓平台可由天井處看到屋內,已破損,頂樓圍牆已部分坍塌,可看到屋內有積水,牆壁鋼筋裸露,樓梯間牆壁有壁癌等情;又本件於115年3月2日現場執行時,經入內檢視,屋內鋼筋裸露且牆壁倒塌,債權人表示為海砂屋,目前為空屋,無人居住,屋內有大量垃圾,天花板有部分剝落,樓梯間亦有鋼筋裸露情形。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五)本件標的是否有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仍難保證絕無上情,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六)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由應買人自行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後再決定是否應投標應買。 (七)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4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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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查封筆錄正本請至管轄法院民事執行處閱卷;本站僅整合公開公告。
資料更新:5 小時前|彙整自政府公開來源,可能與最新公告有出入。 投標前請至管轄法院查證公告、查封筆錄與不動產標示,並實地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