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行義124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使用情形 ㈠21196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4年6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陳士恩在場稱房屋為其及家屬自住,經入內檢視發現主臥天花板壁癌嚴重。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9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8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6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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