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552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㈠37建號建物、暫編3682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552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8月8日現場查封時,未入內查看,據鄰居及債務人之公公張先生稱為其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住於此。114年10月16日現場測量時,部分增建為內部廚房及部分陽臺,屋內目視無漏水。頂樓增建部分無獨立出入口,內部亦與37建號建物以樓梯相通。據在場人張先生稱,頂樓增建部分為其祖父所建,目前37建號建物及暫編3682建號建物為其與父親二人占有使用,為祖父留給張家後代子孫使用。為貸款利率考量始將建物轉讓予債務人,但債務人未居住於此。 頂樓增建部分目前堆滿雜物及垃圾,且內部天花板有漏水情形,部分天花板已破裂裸露。115年7月27日同棟3樓住戶之代理人到院表示,4、5樓(即本件拍賣建物)須經由3樓內部始可通行至該樓層,未來如拍定,不同意租用或賣出3樓任何空間予新屋主通行,如強行通過,會將3樓原本的大門重新安裝回去(即封住通行處),4、5樓住戶就無法到達該樓層。本件標的拍定後可能須另行取得通行權,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254,4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850,88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4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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