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金龍561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㈠5111建號(除停車位外)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10月8日現場調查時,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目前由其及父親居住使用,浴室及靠近陽台之房間輕微漏水,另有配賦位於地下1樓編號3號之停車位,惟供停車出入之機械升降機具,因地震受創及颱風淹水致損壞已久,迄未修復,故實際上目前無法停放車輛,地下室泡水鋼筋裸露。因停車位係拍賣共有部分,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故該部分不點交。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91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39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3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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