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二984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一、現場查封時據管委會陳稱建物目前作為倉庫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共有部分安溪段4325、4326建號此部分因係屬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1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六、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 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七、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八、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九、如有不點交之事由,請利害關係人於第一次拍賣期日1日前檢具資料具狀陳報到院。 十、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拍賣期日債務人得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不予指定,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時,如賣得價金已足額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權利移轉證書將於甲、乙、丙三標拍賣結束後通知繳交款項後發給,請投標人注意。 113年司執字202085號 財產所有人:陳敦厚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 (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新北市 三峽區 成福二 984 8145.36 10000分之2,080,000元備考 成福二段984地號於重測前係成福段成福小段1036地號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 -------------- 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 (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1 332 新 北 市 三 峽 區 成福二段984地號 -------------- 新 北 市 三 峽 區 紫新路60號三樓5 層 樓鋼 筋 混凝土造三樓層: 79.44合計: 79.44陽 台 8.20 、雨遮0.881分之1 1,600,000元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分373、386建號,另成福二段984地號於重測前係成福段成福小段1036地號,成福標別: 丙二段332建號於重測前係成福段成福小段475建號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無人應門,另經債權人會同員警查訪,目前無人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共有部分成福二段373、386建號此部分因係屬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4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六、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 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七、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八、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九、如有不點交之事由,請利害關係人於第一次拍賣期日1日前檢具資料具狀陳報到院。 十、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拍賣期日債務人得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不予指定,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時,如賣得價金已足額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權利移轉證書將於甲、乙、丙三標拍賣結束後通知繳交款項後發給,請投標人注意。 113年司執字202085號 財產所有人:陳敦厚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 (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新北市 三峽區 溪東 796 161.73 4分之1 4,400,000元備考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 -------------- 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 (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1 404 新 北 市 三 峽 區 溪東段796地號 -------------- 新 北 市 三 峽 區 橫溪 路 99 巷 82 號 四4 層 樓鋼 筋 混凝土造四樓層: 65.92合計: 65.921分之1 440,000元民 事 執 行 處司法事務官 洪靖凱 決行函 稿 代 碼:5.15.2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股 別:正股擬 判:擬 判樓備考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本件建物查封時,屋內堆滿雜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7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六、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 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七、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八、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九、如有不點交之事由,請利害關係人於第一次拍賣期日1日前檢具資料具狀陳報到院。 十、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拍賣期日債務人得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不予指定,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時,如賣得價金已足額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權利移轉證書將於甲、乙、丙三標拍賣結束後通知繳交款項後發給,請投標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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