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瑞安14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使用情形 一、依115年6月17日查封筆錄所載,本件拍賣標的816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陳稱係由債務人與其子自行居住使用,格局為三房兩廳,有局部漏水,無增建。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6月30日北市消調字第1153034525號函覆,自95年迄今未有火災發生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5年7月1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56138856號函覆,旨揭建物尚非該處列管之921、331及403地震受損建築,亦非該處列管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即俗稱之海砂屋)惟該建物是否有氯離子含量過高情事,仍應依實際鑑定結果為準;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5年7月1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153071472號函覆,自105年迄今未有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經核能安全委員會115年7月3日核輻字第1150009335號函覆,建物經該會偵測非屬放射性汙染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7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960,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均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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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查封筆錄正本請至管轄法院民事執行處閱卷;本站僅整合公開公告。
資料更新:5 小時前|彙整自政府公開來源,可能與最新公告有出入。 投標前請至管轄法院查證公告、查封筆錄與不動產標示,並實地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