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環河407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土地與建物常「併付拍賣」,須一次投標全案;實際投標金額與範圍以拍賣公告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使用情形 ⑴本件拍賣標的788建號建物據本院114年8月5日查封時在場債務人姊姊劉乂廑稱與24號之1、24號之2打通,現由其與父親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住於此,就788建號建物無訂定租賃契約等,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又本院115年3月17日再次前往履勘,屋內裝潢拆除呈現裝修狀態無人居住。788建號實際位置經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地政人員表示,為大門進來右手邊,範圍約為兩間房間及一間廁所,788建號本身原始出入口目前已封住,應買人特別注意並確定可自行恢復隔間牆始行投標,投標後即應自行承擔無法恢復隔間牆所可能衍生之糾紛,請應買人注意。另依天闊社區管理委員會向本院陳報,本件標的並無配賦、登記或使用任何汽車停車位。 ⑵本件拍賣標的407-1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新北市路燈編號126515號燈桿西北方約25公尺處,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因須與407地號土地與788建號建物一併移轉始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故土地共有人無單獨之優先承買權。 ⑶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10月13日新北消指字第1142050624號函覆,自107年1月1日至114年10月8日未曾受理火災案件;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4年10月30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44139367號函覆,派人查訪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10月14日新北工建字第1142051190號函覆,無相關資料可稽,惟該建築物是否有海砂屋或震損等異常情形,仍應依實際鑑定結果為準。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176,4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64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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