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屯山107
推估值:每流標一次約降兩成,僅供參考;「已過」拍別為回推、實際成交或流標情形以法院紀錄為準,特拍另可能改採投標減價。
| 拍別 | 拍賣日 | 底價 | 保證金 | 結果 |
|---|---|---|---|---|
| 四拍 | 2026/11/24(二) | 44 萬 | — | 流標 |
| 應買 | 2026/11/19(四) | 55 萬 | — | 待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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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使用情形 ㈠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4年7月28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8地號土地位於編號410215號路燈北方10公尺處,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1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7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無抵押權登記。 七、108地號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4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114年司執助字007368號 財產所有人:曾國泳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 (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1 新北市 淡水區 屯山 107 5078.00 10000 分之456440,000元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使用情形 ㈠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4年7月28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7地號土地位於編號410215號路燈北方50公尺處,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股 別:速股擬 判:擬 判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2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無抵押權登記。 七、107地號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4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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