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坑子口段桶盤嶼小段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標售標的與持分】 ・新北市坪林區坑子口段桶盤嶼小段0034-0003地號|登記 2531 ㎡|持分 3/80|約 94.91 ㎡(28.71 坪) (面積與坪數已按持分換算為實際標售部分) 【受理投標期間】116-01-07 至 116-01-21 10:00 AM 【備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取自台灣金服未辦繼承標售公告(已隱去被繼承人姓名);一切以投標公告正本為準。
此類標的為國有財產署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委託台灣金服標售;實際規定以該批投標公告與投標須知為準。
資料更新:10 小時前|彙整自政府公開來源,可能與最新公告有出入。 投標前請至管轄法院查證公告、查封筆錄與不動產標示,並實地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