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學甲區.學甲段1879-0047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1.抵稅持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2.地上為漁溫等,以書面方式按現狀點交,地上物概由得標人自理。
取自國產署開放資料;一切以國產署標售公告正本為準。
實際規定以該批標售公告與投標須知為準;本站僅整合國產署公開資料。
資料更新:12 小時前|彙整自政府公開來源,可能與最新公告有出入。 投標前請至管轄法院查證公告、查封筆錄與不動產標示,並實地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