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富國段富國一小段0001-0000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1.地上現為柏油地、圍籬使用。 2.本案都市計畫附帶條件:(1)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開發,回饋40%土地作為停車場用地,此停車場用地得參考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之相關規定,於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中訂定相關容許使用暨使用強度。(2)應自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889 次會議。紀錄文到5年內完成擬定細部計畫。(3)本案若未能於開規定時間內完成或市地重劃不可行,則廣停用地改為一般徵收方式辦理變更為第一種商業區,並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回饋同意文件,否則維持原計畫。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點交,地上物概由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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