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社區.保安段
本息平均攤還估算,未計寬限期、開辦費、火險等;實際條件依承貸銀行核定。
1.抵稅土地。 2.地上為種植黑麻綠竹、桃花心木、鐵網圍籬、鐵皮屋、巷道等,以書面方式按現狀點交,地上物概由得標人自理。 3.地上樹木倘屬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規定列管受保護者,應依該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地上巷道使用部分,應由承買人依相關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或維持暢通。 5.依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5年4月20日115高市都發開字第D000344號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載,應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完成後始得發照建築。 6.本案土地共有人依法有優先承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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